世人说《易》,有所谓“义理之学”者,有所谓“象数之学”者。义理之学是偏重人文的,这自晋朝的王弼开始,王弼主张扫彖,所谓“得意而忘彖,得彖而忘言”,宋儒附之,遂使象数之学,隐晦了好几个世纪。象数之学,偏重心灵玄秘,是探睛索隐,寻求前识的学问,亦即近代所谓的心灵学、神秘学之类,在人们心理上占有很重要的位置。两种思想,极其泾渭,前者形成士大夫的独家殿堂,后者流入江湖,往往成为江湖术士混饭吃的工具。不知古人象数之学,本为演绎自然、阐明《易》理而设,如所谓“悬彖着明”,使人们透过了“象”的启示达到“明”的境地,明白事的悔吝,动的休咎。人们十。何才能见了这个彖而知所趋避?那必须要透过一种特殊的方法与程序,这个方法,各家不同,有管辂虞翻的、有焦赣京房的、有邻康节的……但他们的基本原理却是一样的,也都是彖、理、数的综合运用而已。
老子的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这不就是和《易经·系传》所说的“有天道焉,有地道焉,有人道焉”的道理是一样的么?《易经》的一切作为,都是在“明于忧患之故,以前民用”为目的,可知后人执象数而弃义理,失去了古人作《易》的本旨,必将流入“其蔽也贼”的后果,扫彖而得意,也明显地违背了《易经》“洁静精微”的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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